學習作屬靈的人
申命記12:11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,都奉到耶和華你們神所選擇,要立為祂名的居所。 路加福音2:49 耶穌說:「為什麼找我呢?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?!(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嗎) 聖經中唯一記載耶穌少年時期的事蹟,就在路加福音2章40節至52節,是耶穌12歲時隨著父母和家族,前往耶路撒冷過逾越節。這段歷程沒有神蹟發生,但卻看見耶穌為我們示範如何做人、孝順父母的典範,等候神的時候到來,才開始神子的工作,傳揚天國福音。從少年時期的耶穌,勉勵每個基督徒的生命,能夠按著神的時候成長茁壯。
影片上架日期: 2022年7月28日